发布依据
(一)《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意见》番人才领字〔2024〕1号
(二)《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细则》番人才发〔2024〕1号
(三)《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番禺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人才服务卡)工作方案>的通知》番组〔2024〕11号
人才服务卡种类
申领条件
(一)白金卡
1.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著名奖项获得者,如诺贝尔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克劳福德奖、笛卡尔奖、图灵奖、普利茨克建筑奖、科普利奖、阿贝尔奖、拉斯科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等。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发达国家和地区最高学术机构(协会)院士。
3.番禺区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以及国家、省、市级高层次人才。
4.番禺区人才政策获奖者中的创新创业领域、乡村振兴领域、医疗领域、教育领域的领军杰出优秀团队、人才等;其中,以团队申领的,每个团队申领总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团队带头人、团队核心成员)。
5.番禺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系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番禺区教育局下属学校的正高级教师。
6.在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0强企业区域总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所在企业近三年在番禺区累计投资额达5亿元以上,且担任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申领之日起上一年度的税收区级留成达2000万元以上,且担任主要负责人。按此条件申领的,每家企业申领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
7.中央、省属、市属驻区高等院校的在职在编教师。对每个高校的申领数,按年度设置总额控制指标,每年给予单个高校最高10个分配指标。
8.其他经区政府认可,正在引进或刚落户的企业优秀紧缺人才。
(二)金卡
1.获得番禺区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以及符合本方案白金卡第4项申领条件的团队的其他成员,每个团队申领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
2.番禺区企事业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番禺区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学位的人才。
3.重点企业在职人才。重点企业名单及使用指标总量由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并视情况动态调整,各企业可自行登录申报系统查询指标数。在本方案实施前按照名优企业条件发放的金卡,按照“控制总量、只出不进”原则进行管理。其中,仍在原企业任职的,保留持卡资格;离开原企业的,注销持卡资格。
4.符合本方案白金卡第1、第2项申领条件的白金卡持卡人每年可举荐1-2名所在团队或工作单位的优秀人才申领金卡,5年累计不超过3名。
(三)银卡
1.番禺区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学位的青年人才(45周岁及以下)。
2.世界排名前500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45周岁及以下)。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在番禺区“四上”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
4.获得番禺区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且项目依法在番禺区注册登记的团队主要成员(每个团队申领总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
5.中央、省属、市属驻区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读学生和应届毕业生。
6.在番禺区创业的港澳台侨居民。
7.上一年度在番禺区登记注册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重点人才。每年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不超过20个,每个项目推荐人才不超过3名。
服务待遇
1.医疗服务。持卡人可享受免门诊诊查费、专人对接诊疗的优诊一条龙服务,由番禺区卫生健康局统筹,番禺区属指定医疗机构(番禺区中心医院、番禺区中医院、番禺健康管理中心、番禺区妇幼保健院)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可享受免费健康体检,由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2.子女入学。持卡人子女入读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由番禺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安排入读番禺区内公办学校,并享受地段生待遇;学前教育阶段原则上安排入读番禺区内普惠性幼儿园。持卡人子女入读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番禺区教育局协调。
3.培训研修。持卡人可参加“番禺大学堂”“岭才计划”等培训培育活动,由番禺区委组织部、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4.休闲旅游。持卡人可享受莲花山旅游区、宝墨园、南粤苑、余荫山房等番禺区属旅游景区免门票服务,以及南沙湿地公园、十八罗汉山、天后宫等南沙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的旅游景点第一道门免门票优惠,由番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番禺区财政局、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5.出入境服务。持卡人可享受快速办理出入境签证服务;外籍持卡人及其家属可在网上预约申请成功后,不受预约时间限制提前办理出入境签证,由番禺区公安分局负责落实。
6.政务服务。在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人才服务专窗,持卡人可优先办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由番禺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协调各进驻部门落实。
7.户籍办理。持卡人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在职人才引进入户绿色通道,并优先享受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持卡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同时迁入广州市户籍,由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番禺区公安分局负责落实。
8.居住证办理。持卡人可优先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并享受“送证上门”服务,由番禺区委政法委负责落实。
9.配偶就业。持卡人配偶当前不在番禺区就业或处于非就业状态的,可由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解决。
10.智慧出行。持卡人可优惠享受广州南站贵宾服务,由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其中,国内两院院士,市领导、区领导联系的番禺区高层次人才等可免费享受服务。
11.金融服务。持卡人可享受发卡银行提供的存款、理财等服务。
12.安居保障。番禺区企事业单位中的持卡人可按照《广州市番禺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等人才安居保障政策规定,享受相应服务。
13.会客礼遇。持卡人可享受广州番禺人才会客厅提供的特色服务,具体由各人才会客厅主管单位明确服务方式并组织落实。
(二)金卡
1.持卡人可享受上述第4项至第13项服务事项,其中第4项仅包含番禺区属旅游景区免门票服务。
2.在划定企业范围中,符合条件的金卡持卡人才子女可申请入读番禺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具体由番禺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实施。
(三)银卡
1.持卡人可享受上述第5项至第13项服务事项。
2.持卡人可在莲花山旅游区、宝墨园、南粤苑、余荫山房等番禺区属旅游景区享受门票团体票优惠价服务。
申领材料
1.《番禺区人才服务卡申领表》(在线填写后生成表格,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2.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
(1)内地居民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具有港澳身份的需提供本人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当地身份证;台湾省籍身份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外籍人士需提供本人护照。
(4)华侨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件。
3.本人近一年缴交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在读学生申请人除外。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标准证件照(电子版)。
5.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
6.符合申领条件的证明材料:
(1)符合白金卡第1-3项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相关证书或聘书。
(2)符合白金卡第4项申领条件的团队申请人,提供项目合同书或所在单位同意办理证明。
(3)符合白金卡第5项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职称证书和在线核验证明材料。
(4)符合白金卡第6、7项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同意申请人办理证明。
(5)符合白金卡第8项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番禺区投资促进中心(区招商办)出具同意办理证明。
(二)金卡
1.上述白金卡申报材料第1项至第5项。
2.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符合金卡第1项申领条件的团队申请人,提供项目合同书或所在单位同意办理证明。
(2)符合金卡第2项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核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后还需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3)符合金卡第3项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办理证明。
(4)符合金卡第4项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举荐人出具的亲笔签署举荐信。
(三)银卡
1.上述白金卡申报材料第1项至第5项。
2.符合申领条件的证明材料:
(1)符合银卡第1项、第2项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核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符合银卡第3项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大专以上学历的,提供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核的学历验证材料;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和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提供职业技能证书和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
(3)符合银卡第4项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项目申报书、获奖证明和项目注册落户证明。
(4)符合银卡第5项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在读学生提供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申请年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核的学历验证材料。
(5)符合银卡第6项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企业登记注册相关材料。
(6)符合银卡第7项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番禺区投资促进中心(区招商办)出具同意办理证明。
制作发放与管理
1.申报受理。申请人登录“广州番禺人才生态30条政策申报系统”(http://b.pyrc.com.cn/pyrsj),线上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入选番禺区人才政策个人项目的各类人才,由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服务卡,无需重复申请。
2.资格审核。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网上申领材料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提出需修正或补充的事项,直接通知申领单位(个人)在网上修改。
3.制卡发卡。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才服务卡制作发放和管理工作。申请人可于审核通过后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人才服务卡电子卡,10个工作日内领取人才服务卡实体卡。电子卡可通过“番禺民生卡”APP、微信小程序及公众号等平台领取并展示持卡信息。人才服务卡仅限于本人使用,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对持卡人在职在岗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
(二)换领与补领
1.持卡人若符合更高层次人才服务卡申领条件的,可登录“广州番禺人才生态30条政策申报系统”,提交卡片升级申请。经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持卡人可换领更高层次的人才服务卡。
2.人才服务卡丢失的,持卡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发卡金融机构申请挂失及补领。自受理补领之时起,原卡即时注销失效。
(三)失效
1.人才服务卡有效期满未续办的,自动失效。
2.使用虚假材料取得人才服务卡的或出租、出借、出售人才服务卡的,由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回人才服务卡,予以注销并登记备案。
3.持卡人不再符合申领条件或发生应当撤销资格和荣誉情况的,由持卡人所在单位主动出具有关情况说明,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后自动失效。
其他事项
(二)本方案所称的“近三年”是指申领当年以前的连续三年(不含申领当年)。
(三)本方案所称的世界500强企业是指近三年曾入选《福布斯》(《Forbes》)杂志公布的全球企业500强排行榜的企业或近三年曾入选《财富》(《Fortune》)杂志公布的“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行榜的企业。
(四)本方案所称的中国500强企业是指近三年曾入选全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向社会公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的企业。
(五)本方案所称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领导班子中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等相当层次职务的人员,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认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方案所称的企业中级管理人员是指在提出申请的企业内设部门或重点项目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七)本方案所称的世界排名前500名大学,具体参考近三年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八)本方案所称的“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
(九)本方案由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申领时间
咨询电话
(二)政策咨询:84636139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