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企业集群,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年9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总部
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见附件1)相关规定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方式
按照《2018年广州市总部企业奖励补贴申报指引》(见附件2)里的有关参考格式,提供电子版(一份)及书面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各区总部经济主管部门。如为多个市内跨区企业联合申报的,可直接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三、申报时间
2018年7月25日至8月20日。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zip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