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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2000万!2025年广州市软件企业发展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5-11-17




申报要点

· 申报主体: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 支持方式:事后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

· 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7日——12月16日


关于发布2025年广州市软件企业发展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现发布《2025年广州市软件企业发展奖励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


  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受理,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报送《2025年广州市软件企业发展奖励项目汇总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项目评审、公示等程序,并按要求下达项目扶持资金。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查看。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


本次申报自2025年11月17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2025年12月23日前将推荐函(盖章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流程如下: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流程:(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2月16日)


  (1)注册:首次使用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的企(事)业单位,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企业注册”链接,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单位管理员账号(法人注册)。完成注册后,跳转回申报系统,补充核对单位基础信息后,可通过“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


  如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有法人账号,可通过申报系统首页“企业管理员”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认证后登录单位管理员账号。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申报系统于11月17日10:00开放申报,12月16日17:00关闭申报通道,申报单位须在12月16日17: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12月23日17: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3日)


  (1)区主管部门需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若需退回申报单位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12月23日18:00前在系统完成审核提交工作,此后系统将关闭审核通道。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填写项目汇总表,于2025年12月23日前将推荐函(盖章件)、项目汇总表(盖章件)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020-8312918)。各区盖章的书面推荐文件须在系统上传。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推荐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项目的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刘元,联系电话:020-83123918)





附件2025年广州市软件企业发展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软件企业发展奖励为普惠性项目。支持2024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支持2024年度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以上且达到一定增速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并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纳入软件统计调查。


申报软件企业发展奖励项目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在2024年的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含)、10亿元(含)、20亿元(含);或者2024年度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含),且营收增速连续2年(2023、2024年)较前一年增长10%(含)以上。


2.申报年营业收入首次达2亿元的企业2024年1月-12月平均每月在职职工缴纳社保人数不得少于50人;申报年营业收入首次达10亿元、20亿元的企业2024年1月-12月平均每月在职职工缴纳社保人数不得少于100人;申报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以上且满足增速要求的企业2024年1月-12月平均每月在职职工缴纳社保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三、支持方式


本项目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后奖励方式。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含)、10亿元(含)、20亿元(含)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对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含)以上且2023年、2024年营收连续2年增速均达到10%(含)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


四、申报材料


本次采用无纸化评审,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编制材料网上申报。经公示获得扶持的申报单位如需提供纸质材料另行通知。

网上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一)封面(附件1)

(二)目录

(三)申报承诺书(附件2)

(四)项目申请表(加盖公章,附件3)

(五)申报汇总表(附件4)

(六)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信用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对申报单位的信用查询记录。


3.纳统及完税证明。

(1)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软件行业协会,020-38289993、020-38258319)提供的2024年度软件业务收入统计报表;

(2)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软件行业协会)出具的2024年软件纳统证明;

(3)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2024年度上缴税收证明。


4.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近三年(2022-2024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提供每年度审计报告。


5.在职职工人数证明

申报年营业收入首次达2亿元的企业2024年1月-12月在职职工缴纳社保明细表(平均每月不得少于50人);申报年营业收入首次达10亿元、20亿元的企业2024年1月-12月在职职工缴纳社保明细表(平均每月不得少于100人);申报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以上且满足增速要求的企业2024年1月-12月在职职工缴纳社保明细表(平均每月不得少于200人)。



咨询电话:18011921510(微信同号)

来源:企业资质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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