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优质中小企业需每年完成年度数据更新。为组织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优质中小企业需每年完成年度数据更新。为组织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本省份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5月10日-6月10日期间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3年底有关数据。
二、如使用自有平台的省份,请加快组织,在以上时限内将企业年度信息更新数据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对接,实现数据汇聚。
三、按照《办法》规定,未及时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企业,将取消复核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24年4月23日